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9,Vol.39Issue(5) :6-7.

隋律的修撰及其对唐律的影响

王曙光 张维广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9,Vol.39Issue(5) :6-7.

隋律的修撰及其对唐律的影响

王曙光 1张维广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鲁东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0
  • 折叠

摘要

隋开皇年间修订的《开皇律》,代表了隋朝立法水平的最高成就,堪称中国法制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开皇律》立足北朝的立法传统,在体例上确定12篇500条的严谨结构;在刑罚体系上确立封建制五刑,使刑制归于统一;在主要内容上始定"十恶之制",延续前代"八议"、赎罪、官当制度,继续维护官僚贵族特权.《开皇律》上承中华法系之源流,下启后世历代法典之先河,具有承上启下的历史意义.本文对隋律的修撰进行介绍,并从篇目刑名的相袭、"十恶""八议"和官当制度的相袭、立法技术与立法思想的承袭三方面研究隋律对唐律的影响.

关键词

《开皇律》/唐律/十恶之罪/五刑体制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19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开封教育学院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0.224
ISSN:1008-9640
参考文献量6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