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诗案和文禁是研究北宋中后期文化传播不容回避的话题.苏轼"乌台诗案"余波未平,蔡确"车盖亭诗案"又接踵而至,且诗案的牵连规模、处理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其后徽宗朝实行了二十多年的"崇宁文禁",更是给原本欣欣向荣的文学艺术与蓬勃发展的出版业迎头一击,断送了其在印刷时代走向繁荣的良好开局.从制度史角度看,发生在"乌台诗案""车盖亭诗案"与"崇宁文禁"同一历史过程中的还有一套出版传播管理制度椎轮大辂的实践尝试.这套制度体系捏合了当时愈演愈烈的新旧党争与越发成熟的媒介控制手段,同时也导致出版传播管理事业的畸形发展.它的得与失告诉后世,媒介技术的进步与文化出版行业的繁荣需要健康的制度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