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本着充分合理利用煤炭资源,根据原云南地质八队(1967年3月)和局地质勘探队对宝顶(Ⅱ)井田普查、详查后15-1煤层为不可采煤层,地质报告和储量计算中没有15-1储量,从A11- A13勘探线剖面图对比为不可采煤层。大宝顶矿根据周边小煤矿开采后的煤岩层对比,经采区阶段石门实际揭露充分分析,进一步论证了该煤层在本区域间的可采性,为证实本煤层的可采性,从+1220m水平降低石门15-1煤层见煤点沿煤层顶底板掘进一条探查上山证实了该煤层在本采区的可采性,为我矿合理回采资源延长了采区服务年限和矿井资源回收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