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首页
|
论人工智能时代版权转让协议利益失衡之治理
论人工智能时代版权转让协议利益失衡之治理
引用
认领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原文链接
NETL
NSTL
万方数据
中文摘要:
我国著作权法政策性偏重传播者利益,并未充分考虑作者议价能力中的天然弱势地位,公平原则的适用困难与著作权法合同章仅有的指示性规定使版权转让协议的订立完全依赖契约自由,版权转让协议中利益失衡现象突出.同时,模型训练与算法黑箱加剧了作者无法从附有自身人格属性的作品中分享权益.而在既有作者权益保护路径中,作者权益补偿机制与类推适用相近有名合同仍存在理论缺陷.我国应搁置制度移植,在最大程度维持既有版权交易秩序的基础上,肯定版权转让协议中作品不得用于模型训练的事前声明之效力,建议著作权法合同章引入强制性规定,即限制未来版权的全部转让,以保护作者的未来利益.
收起全部
展开查看外文信息
作者:
管清澍、薛少雄
展开 >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院
关键词:
著作权合同
解除权
利益平衡
未来版权
作者权益补偿机制
出版年:
2024
科技传播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
科技传播
影响因子:
0.667
ISSN:
1674-6708
年,卷(期):
2024.
16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