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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堂要有“语文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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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堂,要具有独特的“语文味”。它是语文课堂的灵魂,更是语文教学所应该追求的一种境界。浓浓的“语文味”,是语文课堂的特性和魅力。语文课程标准要求“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应该重视语文的熏陶感染作用”,“还要重视学生的语言实践能力,重视培养良好的语感”。这些要求,告诉我们语文教学要遵循语文教学自身的规律,上出语文教学的特点来。而这一“特点”,我们把它称之为“语文味”。因此,语文教学要有情感,要有美感,要有语感。

冯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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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敦化市黄泥河中心校 吉林敦化 133704

语文味 情感 美感 语感

2014

科技创业家
国家科技部《大众科技报社》

科技创业家

ISSN:2095-1043
年,卷(期):2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