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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下高校个人所得税工作存在的难点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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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自2018年8月正式实施以来,至2020年6月30日首次汇算清缴结束,已经历了一个完整的纳税周期.高校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担负着及时准确扣缴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责任.本文基于对高校目前个人所得税工作的分析,指出其中依然存在人员性质无法准确判断、收入类别分类模糊、现有业务模式无法适应新个税法要求、缺乏系统完整的管理机制、账务处理工作量大、宣传培训压力大等难点,并提出应对策略,以期为高校的个人所得税工作提供参考.

马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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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理工学院财务处

高校 个人所得税 新个人所得税法

2021

会计师
江西省报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

CHSSCD
影响因子:0.465
ISSN:1672-6723
年,卷(期):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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