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首页
|
论AIGC创作中的因果可预见性
论AIGC创作中的因果可预见性
引用
认领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原文链接
NETL
NSTL
万方数据
中文摘要:
作品创作方式的多样化与过程的随机性使结果并不具有完全的可预见性,因而版权法也需考虑创作的可预见性问题.基于尊重创作自由与减少社会成本的考虑,作品创作应遵循弱预见性原则.可预见性涉及法律因果的追踪,在侵权法中通过主体、行为与介入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在AIGC创作中需要认定使用者对AI模型输出结果的可预见性以评价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可借鉴侵权法形成个体知识经验、行为的执行程度、AI模型的随机介入范围的分析框架.同时依据版权法教义与AI模型的既有技术特征,可预见性的衡量应当以行为的执行程度为主导,当使用者对结果具有"充分描绘"的情形下可以成为因果意义上的作者.
收起全部
展开查看外文信息
作者:
刘丁勤
展开 >
作者单位:
中南大学法学院,410083,长沙
关键词:
AIGC版权
创作随机性
因果关系
可预见性
充分描绘原则
出版年:
2024
科技与出版
清华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科技与出版
CSSCI
CHSSCD
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
0.818
ISSN:
1005-0590
年,卷(期):
2024.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