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对人类体力与智力劳动投入的替代,动摇学术成果"人类中心主义"创造力判断标准,引发生成式人工智能对学术出版伦理的挑战,侵蚀了学术诚信的底座.为破解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引致的学术出版伦理困境,应立足信息失真、使用隐藏与创新欺诈等三风险,建构使用披露、内容核查与创新说明等三义务,形成"三四三"软法义务约束;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理性出发,合理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反向检测工具进行技术检测;从是否存在合法授权、是否明确清晰标注、是否存在错误信息,以及是否不当署名等方面完善学术不端认定规范与处罚规则.通过对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学术出版伦理风险进行有效治理,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学术性使用的同时,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学术出版中异化滥用.
基金项目
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项目(2023F00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