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金融2024,Issue(10) :80-90.

我国数字普惠金融的监管规制

刘明慧
科技与金融2024,Issue(10) :80-90.

我国数字普惠金融的监管规制

刘明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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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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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数字普惠金融迅速发展,对其进行监管受到重视,但是监管规制尚不完善,存在数字普惠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不清晰,中央与地方监管机构的权力界限划分不明,监管对象范畴不明确,是否需要采取行为监管,金融司法与监管之间存在冲突时监管规制是否具有有效性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通过立法手段明确央地监管权的界限,明确各监管机构的权力边界;将传统的金融机构和实施金融行为或具有金融属性的对象都纳入监管范畴,并设立不同的容忍度标准,宽严相济;金融司法审判应当以保障金融安全为基本原则,以充分尊重金融监管为原则,不适用监管规制为例外,坚持监管第一位,保障金融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以期促进数字普惠金融更加健康持续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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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4
科技与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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