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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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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发生的一些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揭露出我国重大危险源监管体系还存在很多问题.重大危险源的土地利用规划未纳入城市规划控制程序;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公众参与不足;部分法规对一般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要求过高,重点不突出;某些安全监管提法相互重复、混乱;政府监管和企业管理界限不清晰;缺乏安全监察程序、指南,安全监察落实不到位;对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认识不足.因此,笔者将我国与欧美国家危险化学品的监管状况进行对比,分析并总结出我国当下监管不到位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与之相适应的解决方案.

乔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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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辽宁丹东 118000

危险化学品 重大危险源 安全监管

2017

科技展望
宁夏科技信息研究所

科技展望

ISSN:1672-8289
年,卷(期):2017.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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