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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整体主义的婚姻法文化释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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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总体而言大体经历了从神话文化、巫觋文化、祭祀文化、礼乐文化、理性文化的演变.家庭整体主义、夫妻共同体是中华婚姻法文化的基本表征.自传说时代"伏羲女娲"夫妻一体思想,到新石器时代北斗和日月自然律从而男女牉和一体,再到商周祭祀文化"婚媾协天"之家庭一体,复到礼乐文化汉学"阴阳和合"家庭一体的思想,及至近现代科学理性时代之民法典中均从未放弃家庭整体主义、夫妻共同体思想.文章认为现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受到后现代解构主义哲学思潮的影响,以自由为圭臬,以原子化个人(自然人)为主体和价值取向,背离我国婚姻家庭法领域的家庭整体、夫妻共同体的实践品格,背离婚姻家庭法自身的利他、合作、互惠、伦理、整体的价值取向,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维护婚姻家庭法的整体主义法功能,推动婚姻家庭编领域的社会法化,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实施中必须认真面对的命题.家庭整体、夫妻共同体是当下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最原始基因和最基本单位.

李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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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 116081

人类命运共同体 家庭整体主义 家庭共同体 夫妻整体主义 夫妻共同体 婚姻法文化

2021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一般项目

L21BZS005

2024

克拉玛依学刊
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党校

克拉玛依学刊

CHSSCD
影响因子:0.155
ISSN:2095-0829
年,卷(期):202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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