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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自由主义权利思想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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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自由主义权利思想的演变,本文认为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30年代以积极自由为特征的新自由主义;第二阶段:20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的新自由主义,扩大公民权利范围;第三阶段:20世纪60年代之后的以权利优先性为特征的新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从古典自由主义主张政治上的自由向事实上的平等转变,从最不利者的立场出发,维护最不利者的权利,这是古典自由主义向新自由主义的最大转变。

代华琼、李香、范东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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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理工学院

新自由主义 积极自由 事实上的平等

四川理工学院科研资助

2014RC41

2015

科学时代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科学时代

ISSN:1005-250X
年,卷(期):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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