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玩忽职守罪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性已经逐步引起了人们的重视,给国家、人民利益和公私财产造成的损失极大,有的则造成不仅在国内甚至是国际社会上严重的恶劣影响。要想对玩忽职守罪进行较为深刻的理解,就要对罪名的本质进行研究,该罪就是一种不认真履职的行为,行为人的不负责任其实是一种主观心理支配,并最终造成了重大损失。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能够让大家对玩忽职守罪有一个更为深刻的认识和更为清晰的判断。并论述了关于立法模式方面和刑罚的完善方面的问题,以及在司法实践运用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如何进行改善的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