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成为WTO成员后,中国政府遵照入世承诺采取了更加开放的对外政策,这对教育行业的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随之也带来了挑战,意味着现有教育机构要与外部国际化保持一致,同时还要适应内部的教育发展进程,难免有不相适应环节。随着企业对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不断加深,一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仅不能依法经营,也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了使我国教育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与国际接轨,我国政府承诺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在著作权、表演者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力度前所未有。在这样的背景下,教育机构面临着经营管理中的各种法律风险,要求教育机构必须在建设企业文化时以法治理念为依托构建发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