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前沿2008,Issue(20) :36-37.

仲裁机构应定位为民间组织

Arbitration Organization Should be Defined as Non-governmental

王红松
理论前沿2008,Issue(20) :36-37.

仲裁机构应定位为民间组织

Arbitration Organization Should be Defined as Non-governmental

王红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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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北京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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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仲裁机构的法人定位,将其定位为行政化是方向性错误,应将其定位为独立于政府系统的民间性社会组织.

关键词

仲裁机构/定位/民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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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08
理论前沿
中共中央党校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

理论前沿

CSSCI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363
ISSN:1007-1962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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