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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如何促进共同富裕?——以"湖北淘宝第一村"下营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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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地域特色产品相结合,在实践中孕育了"淘宝村"这一乡村经济新形态.以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下营村的绿松石产业为研究对象,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展开田野调查研究,运用扎根理论建构阐释数字经济与共同富裕关系的理论框架,有助于我们破解"淘宝村"收入分配格局变化的秘密.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引入提升了生产力水平,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发生代际分层,拉大了不同村民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另一方面,村内经济地缘网络、复合型生产资料所有制在收入分配差距急剧拉大的过程中发挥了缓冲作用.要进一步利用数字经济推进农村共同富裕,就必须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积极弥合村民之间的数字鸿沟,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载体,充分利用"淘宝村"品牌和公共流量资产,促使数字经济发展建立在更为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基础之上.

周绍东、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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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生产方式 收入分配 代际分层 经济地缘网络 流量共有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21JZD008

2022

理论月刊
湖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

理论月刊

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565
ISSN:1004-0544
年,卷(期):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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