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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循环经济的能源税构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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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中,并未将煤炭这一能源消费主体纳入征收范围.因此,通过增设或提高煤炭、汽油和柴油的消费税(作为能源环境税的一种)尚有相当大的潜力,这一提高将对环境污染尤其是大气环境污染的控制、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可耗竭能源的合理开发产生积极的影响.根据能源使用产生的二氧化硫与二氧化碳和其他污染物征收专门的硫税、碳税等,既可以减少这些污染物的排放,又可以提供一定的财政收入.

毛艳华、钱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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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浙江,宁波,315016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循环经济 能源税 环境污染 经济增长

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

06JDC06G

2008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2859
年,卷(期):200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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