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构建"双碳"目标法治保障体系这一系统工程中,司法服务保障机制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环境司法领域适用"认购碳汇"的方式推动"双碳"工作成为一大亮点.在实践中适用"认购碳汇",不仅有助于在司法领域达到"双碳"的目标,而且也代表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方式的新颖思路.然而,由于我国关于"认购碳汇"如何服务保障"双碳"目标的规定不明确,导致在环境修复司法适用中存在认购碳汇案件适用前提和范围模糊、认购碳汇金缺乏监督以及认购碳汇标准不统一等.因此,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应从明确"认购碳汇"的案件适用前提和范围、统一"认购碳汇"的标准、加强对认购碳汇金的监督力度等方面来规范"认购碳汇"的司法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