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档案2024,Issue(4) :54-66.

清前期京师五城司坊官缉捕案犯制度

王子涵 雷炳炎
历史档案2024,Issue(4) :54-66.

清前期京师五城司坊官缉捕案犯制度

王子涵 1雷炳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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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国家中医药博物馆 100007
  • 2.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41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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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承明制,在北京设立五城区划,设置兵马司官吏维护五城治安.五城司坊官虽在职责、辖区等方面各有分工,但皆负缉捕案犯之责.其中,正指挥掌管命案,盗、窃案由副指挥和吏目负责.清廷为了强化五城治安,对司坊官缉捕案犯事务制定了相关制度,包括设立时限、定期查核等.然而,五城司坊官及其属吏在缉捕事务上存在多项渎职行为,清廷虽有心整顿但收效甚微,五城司坊官的渎职陋风给清中期以降的京师治安造成了消极影响.

关键词

清代北京/五城治安/司坊官/缉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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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4
历史档案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历史档案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293
ISSN:1001-7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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