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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不起诉:政策、教义与边界
企业合规不起诉:政策、教义与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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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新企业合规不起诉作为一项政策产物,能够将实质理性灌输到法教义体系,但同时应当受到法律规范基本原则的约束。从政策视角来看,我国企业犯罪的严峻形势、重打击轻预防的企业犯罪治理方式等现实因素,赋予了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改革的正当性。但该制度欲获取合法性,必须遵循包括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罪刑法定原则、起诉法定原则等法治国原则。在此前提下,遵循刑事一体化的立法思路推动刑事法律规范的教义发展:一方面,将企业合规作为一项刑事责任减免事由在刑法中作出原则性规定,企业有效的事前合规体系能够阻却犯罪成立,而事后合规体系能够影响量刑;另一方面,在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篇中增设"企业合规案件诉讼程序",规定合规考察包括附条件不起诉等若干程序机制,并审慎限定其适用对象与适用范围,不能突破法律规范的原则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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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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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企业合规
附条件不起诉
刑事政策
法教义学
刑事一体化
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教师科研启动资助项目(2023)
项目编号:
10823428
出版年:
2024
兰州学刊
兰州市社会科学院 兰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兰州学刊
CHSSCD
影响因子:
0.401
ISSN:
1005-3492
年,卷(期):
2024.
(4)
参考文献量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