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价旅游合同是当前旅游活动中最典型且法律关系最复杂的合同类型.该合同涉及的旅游活动内容具有参与涉及面广、主体多元等特点.在涉及环节上,包括与旅游服务相关的六大要素;在参与主体上,除了旅游者与组团社存在合同关系以外,组团社还会得到协助履行合同义务的各类辅助人的实际提供旅游付款.如果受这些参与主体的影响,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受损并引发旅游纠纷,那么旅游者应该向谁主张责任以及要求承担何种类型的责任,是一个亟待研究的问题.基于此,文章将研究范围限定在包价旅游合同法律纠纷中,从违约原因的角度,分析辅助人在现行法律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提出针对立法与司法不一致之处的理论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