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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歧与融通:伦纳和帕舒卡尼斯的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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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初现代资本主义发生体制调整、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亦出现分化发展的历史转折时刻,马克思主义法学领域涌现出两位卓越的理论家卡尔·伦纳和叶夫根尼·帕舒卡尼斯.他们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和面临的理论问题,推进了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的发展,却也凸显出该领域中结构论与工具论、多元论与一元论、法律进化论与法律革命论之间的思想差异,反映了当时东西方社会主义运动各自的发展特点.伦纳和帕舒卡尼斯共同提醒我们,必须正视现代法治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所承担的社会公共职能,特别是其中蕴含的体现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经验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社会主义法治需要从具体国情出发,确立一种既能动反映社会经济关系、又适度兼容法律自创生系统要求的法律理论立场,在规范转变和功能转变协同推进的基础上,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的有效建构.

张放、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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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政治学与法学教研部

南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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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纳 帕舒卡尼斯 法的本质 资本主义法 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前期资助项目

20BKS16720ZD202

2024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中共中央编译局 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CSTPCD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813
ISSN:1004-5961
年,卷(期):2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