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值班律师是认罪认罚改革不断推进的产物,在认罪认罚程序中引入值班律师有利于充分保障被追诉人的辩护权,促进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毋庸置疑的是被追诉人的自愿性是认罪认罚程序适用的前提,值班律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明确告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在刑法上的评价以及认罪认罚后可能的量刑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诉机关强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自愿认罪认罚的风险.值班律师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认罪认罚制度,但是司法实践中值班律师的参与度远远不够,各个试点并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这与相关法律规定的模糊息息相关,完善值班律师制度相关法律规范将是立法者今后工作的重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