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手印检验技术、足迹检验技术、工具痕迹检验技术是侦查工作中最为常见的痕迹检验技术.虽说工具痕迹的指向性不如手印、足迹,但是工具痕迹检验技术则作为法院判定犯罪嫌疑人罪行的重要依据,在盗窃案、凶杀案等刑事案件现场中,出现率较高.然而我区大多数基层侦查、技术人员认为工具痕迹是"以痕找物,以物定人",难度大,且作案人大多数情况下是就地取材,所以实战部门在实际办案中该痕迹使用价值不大,正是这种偏离的思想导致了我区工具痕迹检验的利用率低.针对工具痕迹检验技术的应用现状问题,本人觉得有必要探究如何提高工具痕迹检验在实际办案中的利用率,提高公安机关的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