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中国2020,Issue(31) :27.

国有企业中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

李松霖
魅力中国2020,Issue(31) :27.

国有企业中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

李松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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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淇县供电公司,河南 鹤壁 45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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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企业中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深入的优化其内部控制机制与监督体系.确保国有企业能逐渐摒弃不良工作作风,促进其大快步的发展.因此,相关人员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过程中,应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执行能力.并能构建完善的运用"四种形态"的问责机制,能够达到预期的监管效果.

关键词

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律/"四种形态"/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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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魅力中国
河南人民广播电台

魅力中国

ISSN:1673-0992
参考文献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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