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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中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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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中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深入的优化其内部控制机制与监督体系.确保国有企业能逐渐摒弃不良工作作风,促进其大快步的发展.因此,相关人员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过程中,应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执行能力.并能构建完善的运用"四种形态"的问责机制,能够达到预期的监管效果.

李松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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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 监督执纪律 "四种形态" 运用

2020

魅力中国
河南人民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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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673-0992
年,卷(期):20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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