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应运而生,并且得到国家大力支持.目前,我国农村互助养老仍然处于探索之中,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深入了解我国农村互助养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通过对肥乡县农村互助幸福院、白果乡老年人协会和罗源县慈善安居楼这三种典型的互助养老实践案例进行分析,发现我国农村互助养老普遍存在养老服务水平较低、难以构建价值共识、互助养老组织法律地位模糊等问题.分析认为需要通过明确政府主导地位、数字赋能互助养老、吸引社会力量投入、产业协作以及引入市场机制来实现农村互助养老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农村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可得性和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