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告知同意原则是网络服务提供者获得公民个人信息的合法依据.网络服务提供者获取自体数据的行为违反告知同意原则致使用户对于法益处分的目的产生认知错误,实践中对于该错误是否导致承诺无效存在争议.包含法益处分目的之法益关系错误说能够妥善解决该问题,即单纯由法益关系错误得出的结论有违国民认知时应当结合法益处分目的.此处法益,是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公民个人信息权.包含法益处分目的的法益关系错误说的思路是:从范围来看,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扩散目的则法益处分目的无误,被害人受欺骗的承诺有效;从内容来看,一般个人信息的处分目的需要概括判断,敏感个人信息的处分目的必须具体、个别地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