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论刊2022,Issue(12) :69-71,81.

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以《民法典》第986条为中心

张跃辉 郭富锁
南方论刊2022,Issue(12) :69-71,81.

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以《民法典》第986条为中心

张跃辉 1郭富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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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青海民族大学 青海西宁 8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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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典》第986条是关于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的规定.第986条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虽无实质变化,但其中的细微改动值得推敲.第986条旨在基于衡平理念和公平原则,对善意得利人予以必要优待,第986条与《民法典》第122条、第988条等存在密切联系.善意得利的成立,需要明确善意、得利不存在的判断基准.在善意得利的两层法律效果上,第986条的第一层法律效果在于善意得利人现存利益的返还义务,第二层法律效果则是善意得利人的得利丧失抗辩,对于得利丧失抗辩及其限制问题,要着眼于双务合同无效、被撤销后第986条与第157条的适用顺位上予以考量.举证分配上,善意得利人要对其不知且不应知得利无法律根据的情况进行举证,如果得利不存在的,还要证明得利不存在的事实,否则将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

关键词

不当得利/善意/返还义务/利益/得利丧失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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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04M2022198)

出版年

2022
南方论刊
茂名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南方论刊

CHSSCD
影响因子:0.241
ISSN:1004-1133
参考文献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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