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庄镇是东海县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较早的乡镇之一,在东海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上,做过题为《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综合互助服务功能》的经验交流,有一套成熟的做法.其主要目的就是加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为农村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在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新形势下农村发展的一个必然产物,是一个在政府指导下由各类专业户和技术能手等组成的一个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专业合作互助服务组织.它对于引导农民从事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经营,提高经营效益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又作出法律化的规定,相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此法的保障下必将逐步走上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