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补偿是新时代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广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广西的湿地生态补偿实践在法律法规建设、湿地生态补偿主体确定、湿地生态补偿标准确定、社会组织与公众参与湿地生态补偿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要进一步优化湿地生态补偿,应从健全湿地生态补偿的法律机制,设立专门负责湿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完善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多样化拓宽补偿资金的获取渠道,确定科学且合理的湿地生态补偿标准,推进广西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试点工作等方面着手.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023)(23BMZ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