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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乡村振兴主体利益共享与乡村共同富裕的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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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主体利益共享是乡村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主体契合、内容相符、原则共通、理念一致构成二者衔接的理论逻辑,以乡镇政府、涉农企业、村委会和农民为衔接主体,以乡村产业为衔接切入点,以利益联结为衔接手段构成二者衔接的实践逻辑.但是实践中存在主体作用受限、产业资源匮乏、利益联结不稳的偏差.深化制度改革、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行村干部入编、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是实现目的的有效手段.

郑莲、翟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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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管学院 黑龙江 大庆 158308

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 福建 福州 350100

乡村振兴主体 利益共享 利益联结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

19BJL05422JYB224

2024

农业经济
辽宁省农业经济学会

农业经济

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655
ISSN:1001-6139
年,卷(期):2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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