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重型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重要的管理文件,《暂行办法》解决了我国重型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发展的瓶颈难题,通过确保产品质量、创新管理模式、开展信息追溯、明确产品标识以及畅通旧件体系等多种举措,构建了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各级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等发挥各自职能,有效促进汽车回收利用行业上下游的有序联接,推动再制造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壮大.随着再制造政策法规的逐步完善,再制造技术的创新发展,我国重型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