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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类推适用民法作为商法漏洞的填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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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法漏洞填补问题上,学术界存在直接适用民法填补商法漏洞和拒绝适用民法填补商法漏洞两种理论.这种"全有"或"全无"式商法漏洞填补理论有失偏颇,除此之外还有"变通"民法规则填补商法漏洞的可能性,方法上属于类推适用,理由在于民商法的共通性和商法的特殊性同时存在.规范依据在于我国民商事法律和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民法规则可"参照适用"于商事纠纷.操作方法上,应遵从类推适用的基本检验步骤,以商法漏洞的存在、民法规则的可类推性和事实上的相似性为前提.商法漏洞类推适用民法规则填补需对民法规则的构成要件或法律效果进行调整,方能求得正义的结果.

陈彦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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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商法漏洞 民法规则 类推适用 参照适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0BFX120

2024

清华法学
清华大学

清华法学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3.847
ISSN:1673-9280
年,卷(期):202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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