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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在我国的适用——基于《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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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著作权法》修订草案的一大亮点就是引入了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延伸性集体管理”).在现行的著作权法中,只规定了著作权管理组织对与其签订协议的会员的相关权利具有管理权;而修订草案中所提的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对未与其签订协议的非会员的权利也将有管理权.延伸性集体管理起源于北欧国家,有着节省交易成本等优点,此制度正迎合了我国需求,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由于其自身有一定的弊端,需要在坚持此方向的同时,在立法上对其进行细致的规定,以确保我国私人利益与公众利益得以平衡.

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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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湖北武汉430073

著作权 集体管理制度 延伸性集体管理

2013

青年科学(教师版)
沈阳日报报业集团

青年科学(教师版)

ISSN:1002-2562
年,卷(期):2013.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