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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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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纳税单位的选择中,婚姻中性、税负公平、减少对就业的影响是需要考虑的三个原则.以此三原则为标准,对个人纳税制、家庭课征制作效应对比将发现,二者各有优劣,都不能做到兼顾.但结合以上三原则及我国国情综合考虑,家庭课征制应当成为未来改革的方向.

张蒙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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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 安徽合肥230601

纳税单位 效应比较 改革方案

2013

青年科学(教师版)
沈阳日报报业集团

青年科学(教师版)

ISSN:1002-2562
年,卷(期):201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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