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浅析德国环境法中的危险责任

浅析德国环境法中的危险责任

扫码查看
崇信过失主义原则的德国,在民法典中并未显著关注危险责任.然而在理论发展的推动下和出于社会生活实践的需要,德国的侵权规则体系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过失责任与危险责任并存.鉴于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的复杂性,危险责任在平衡由于危险设施的运营及危险物质的持有所带来的风险,减轻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及预防损害的发生发挥重要作用.我国环境法中的无过错责任与德国法上的危险责任虽然同属归责原则,但是二者在适用的范围以及产生的根据上存在不同.

赵紫涵

展开 >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100088

危险责任 无过错责任 环境责任法

2013

青年科学(教师版)
沈阳日报报业集团

青年科学(教师版)

ISSN:1002-2562
年,卷(期):2013.34(10)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