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办理的重大案件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都应当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这就表明了检委会在整个检察事业发展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但在部分基层院实践中,检委会工作中存在检委会组成人员构成不合理、办事机构不规范、检委会议事范围过大、程序不尽合理等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要切实加强改善检委会成员组成、提高委员整体素质、规范议事范围和程序、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充分发挥检委会专职委员的积极作用,以完善基层院检委会工作机制,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