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权大于法”现实问题剖析——常识、常理、常情的实践应用

“权大于法”现实问题剖析——常识、常理、常情的实践应用

扫码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历经三十余载实践,又经八次重大修正,其在文明法治进程中的作用功不可没,但是如何准确理解法律,将法律条文正确地适用到案例当中,这仍然是当今法治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本文试图根据当今社会出现的各种刑事执法疑难问题及刑法在实践中的某些具体问题,用《刑法散得集(Ⅱ)》中的理论观点予之剖析,厉陈刑法适用中权大于法对社会的危害,旨在说明现代法治应该是常识、常理、常情之治,只有执法人员和社会民众共同遵守这一法律潜在规范,才可能实现完整意义的法治.

刘柳

展开 >

重庆大学法学院 重庆400030

权大于法,恶法,常识、常理、常情

2013

青年科学(教师版)
沈阳日报报业集团

青年科学(教师版)

ISSN:1002-2562
年,卷(期):2013.34(12)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