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科学(教师版)2014,Vol.35Issue(2) :87-88.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在大陆法系的确立——兼议受约人权利的限缩

张娟
青年科学(教师版)2014,Vol.35Issue(2) :87-88.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在大陆法系的确立——兼议受约人权利的限缩

张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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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2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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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为给付,该第三人直接取得给付请求权的合同.合同相对性作为合同法的基础,在大陆法系中占有重要位置.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合同相对性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在突破其不合理的限制的基础上建立了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我国《合同法》第64条对此作出了规定,但是并非真正的为第三人利益合同.

关键词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受益人权利/受约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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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4
青年科学(教师版)
沈阳日报报业集团

青年科学(教师版)

ISSN:1002-2562
参考文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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