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规定和法律拟制作为立法手段可以有效地指导司法实践,但由于理论界对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缺乏系统的研究,加上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之间容易混淆,因而造成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往往将法律拟制理解为注意规定或者将注意规定理解为法律拟制,从而导致刑法适用错误,造成罪刑失衡,刑法的正义性无法得以实现.刑法第198条第四款”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该条款是注意规定抑或法律拟,在理论及实践中引起了很大的分歧,因此,正确区分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对实践具有很大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