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担保物权竞合问题探究

担保物权竞合问题探究

扫码查看
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之物或权利所设定的物权.其旨在确保债务的清偿,而这有助于诱导债权,促进资金融通,这与市场经济的活动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1]在现行民法中,担保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三种.而担保物权的竞合也正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存在两个以上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现象.

何昌荣

展开 >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200063

留置权 抵押权 质权 担保物权竞合

2014

青年科学(教师版)
沈阳日报报业集团

青年科学(教师版)

ISSN:1002-2562
年,卷(期):2014.35(3)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