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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系统内部自省机制的缺失——以《合同法》122条所存缺陷为视角
民法系统内部自省机制的缺失——以《合同法》122条所存缺陷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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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合同法》122条是《合同法》吸收《侵权责任法》的特点而生成的内部自省机制,目的是为了满足现实社会“有损害就有救济”的实际需要.但该条款在实务运作中却存在很多问题,并不能够实现立法初期所设目的.《合同法》122条责任竞合条款立法理由尽管充分,但在学理、立法沿革、司法实务等角度尚存诸多缺陷,侧面体现了法学“原教旨主义”的局限性,未来立法应适当对违约造成的非财产性损失给予合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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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庆敏、朴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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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200030
关键词:
自省机制
《合同法》122条
责任竞合
原教旨主义
出版年:
2014
青年科学(教师版)
沈阳日报报业集团
青年科学(教师版)
ISSN:
1002-2562
年,卷(期):
2014.
35
(5)
参考文献量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