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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未成年子女购房问题研究
父母为未成年子女购房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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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父母为未成年子女购房,所订立之买卖合同,若以父母名义与出卖人订立,而径行约定由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于未成年子女,应认定为利他合同.对价关系若为赠与合同,未成年子女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对价关系若为借名合同,则未成年子女虽然取得房屋登记,但仅取得法律物权,不能对抗真实物权人,父母才是房屋的事实物权人,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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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裘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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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上海200042
关键词:
利他合同
夫妻共同财产
出版年:
2014
青年科学(教师版)
沈阳日报报业集团
青年科学(教师版)
ISSN:
1002-2562
年,卷(期):
2014.
35
(5)
参考文献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