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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官释明权看诉讼请求变更告知义务——以老汉案中法官的行为为例
从法官释明权看诉讼请求变更告知义务——以老汉案中法官的行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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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在民事诉讼中,法官告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行为不同于释明,有着自己的独立价值.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事实的释明没有规定,也不能认为《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5条确立了法官的事实释明义务.第35条规定了法官的诉讼请求变更告知义务,但条文本身存在固有问题,需要完善,应当以释明代替诉讼请求变更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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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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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200042
关键词:
民事诉讼
释明
诉讼请求变更告知义务
证据规定
出版年:
2014
青年科学(教师版)
沈阳日报报业集团
青年科学(教师版)
ISSN:
1002-2562
年,卷(期):
2014.
35
(5)
参考文献量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