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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欺诈犯罪的定性及立法完善
诉讼欺诈犯罪的定性及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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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诉讼欺诈分为财产性诉讼欺诈与非财产性诉讼欺诈.非财产性诉讼欺诈定性为妨害司法罪,存在的问题及争议不大,刑法也基本可以有效规制.而对于财产性诉讼欺诈的理论定性以及司法适用,则存在者较大争议和问题.对诉讼欺诈的立法完善,当前建议通过扩大解释其中将妨害司法的情节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将财产性诉讼欺诈认定为诈骗罪比较合理.长远来看,则建议刑法增设“诉讼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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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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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中山大学法学院 广东广州 510006
关键词:
诉讼欺诈
理论定性
立法完善
出版年:
2014
青年科学(教师版)
沈阳日报报业集团
青年科学(教师版)
ISSN:
1002-2562
年,卷(期):
2014.
35
(6)
参考文献量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