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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上保险下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问题——以《〈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为中心
论海上保险下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问题——以《〈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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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明确了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但该条规定是否适用于海上保险制度尚存疑问.对此,笔者认为该条规定有违法理,且在海上保险下无使用之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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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雪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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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 201306
关键词:
海上保险
代位求偿权
诉讼时效
出版年:
2014
青年科学(教师版)
沈阳日报报业集团
青年科学(教师版)
ISSN:
1002-2562
年,卷(期):
2014.
35
(6)
参考文献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