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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对虐待行为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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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虐待行为不断出现,特别是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用工企业管理人员虐待员工事件频频发生.虐待行为既包括对身体上的虐待,也包括对心理上的伤害.我国现行刑法中虐待罪的犯罪主体和犯罪对象范围过于狭窄,对受害人保护力度不够,因此有必要对虐待行为进行刑法完善,修改现有刑法对虐待罪的规定,扩大犯罪主体范围并提高法定刑幅度,以有效打击犯罪,保护受害人的人身权利.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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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法学院 重庆400000

虐待行为 刑法 控制 完善

2014

青年科学(教师版)
沈阳日报报业集团

青年科学(教师版)

ISSN:1002-2562
年,卷(期):201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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