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科学(教师版)2014,Vol.35Issue(8) :329.

论离婚协议中对子女财产的赠与行为不可撤销

张余进
青年科学(教师版)2014,Vol.35Issue(8) :329.

论离婚协议中对子女财产的赠与行为不可撤销

张余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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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社科部 江苏南京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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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男女双方婚姻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一方诉至法院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撤销对子女的财产赠与行为时,理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审查是否存在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存在上述情形时,不得撤销赠与条款.

关键词

离婚协议/赠与/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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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4
青年科学(教师版)
沈阳日报报业集团

青年科学(教师版)

ISSN:1002-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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