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首页
|
刑事案件中证人当庭翻证的原因及对策探讨
刑事案件中证人当庭翻证的原因及对策探讨
引用
认领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原文链接
NETL
NSTL
万方数据
中文摘要:
在刑事诉讼证据体系中,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是两种比较重要的言词证据类型,但修订后的刑诉法实施后,在庭审阶段,他们不同程度地 改变原供证的问题十分普遍,尤其是经济犯罪案件,更加司空见惯,大多数庭审法官对庭前供证缺乏信赖而一般认为应当使用当庭供证;对公诉机关来说,认为这样的做法实际上会起到放纵被告人翻供、采取各种手段对抗司法追究的作用,因而难以完成刑法、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惩罚犯罪,继而控制犯罪的任务.所以,在我国刑事审判实践中,对于此类证据的运用和取舍方面,产生了一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收起全部
展开查看外文信息
作者:
王建兵
展开 >
作者单位:
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江苏如东226400
关键词:
证人
证人证言
当庭翻证
原因
对策
出版年:
2014
青年科学(教师版)
沈阳日报报业集团
青年科学(教师版)
ISSN:
1002-2562
年,卷(期):
2014.
35
(9)
参考文献量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