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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问题
论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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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社区矫正制度作为现代文明刑罚的重要标志,对于保障犯罪人人权,促进社会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意义.社区矫正具有法律性和社会性双重属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通过“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矫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决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增加了社区矫正适用对象扩大化的可能性,拓宽了社区矫正制度的适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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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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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河北保定071000
关键词:
社区矫正
性质
适用对象
劳动教养
出版年:
2014
青年科学(教师版)
沈阳日报报业集团
青年科学(教师版)
ISSN:
1002-2562
年,卷(期):
2014.
35
(9)
参考文献量
1